采矿场、排土场要交城镇土地使用税了?近40年优惠退场,9月1日起这样过渡
前几天碰到一位在山西做露天煤矿的朋友,他愁眉苦脸地说,听同行讲”以后矿上的地也要交城镇土地使用税了”,自己算下来一年可能多掏上百万。他半信半疑:这片地我们用了快三十年都没交过,怎么说变就变?
他听到的没错。7月2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部分能源资源行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4号),把煤炭、矿山、油气、建材、电力等行业企业部分主要生产经营用地的免税优惠给取消了。这项政策前后实施了快40年,这次是真的要退场。但别慌,不是一刀切,给了过渡期,也留了口子。下面把它讲透。
这优惠为啥能存在近40年
1988年我国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占地面积和适用税额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用地征税。那会儿能源资源行业是国民经济瓶颈,产品还计划定价,企业占地又大,国家就陆续给了油气、煤炭、矿山、建材、电力(火电、水电、供电)等行业用地免税优惠。免税范围很广,既有采矿场、矸石山、排土场、尾矿库这类直接生产经营用地,也有厂区外的公路、铁路专线、炸药库安全区、防洪排涝用地这些带公益性质的用地。
可优惠一用就是近40年。北京大学刘怡、中国财科院梁季等专家都提到,长期优惠带来了土地利用效率偏低、影响税收公平等副作用。如今能源资源行业今非昔比,调整势在必行。
核心变化:免税退场,分两步走
公告的节奏很清晰,给了一年缓冲:

- 2026年9月1日之前:原主要生产经营用地继续免征。
- 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恢复征税的土地,按应纳税额减半征收(过渡期,先少交一半)。
- 2027年9月1日起:恢复征税的土地全额征收,原先的(89)国税地字第013号等老优惠文件同时废止。
也就是说,最晚到2027年9月,采矿场、排土场、尾矿库这类直接生产经营用地,就要全额交税了。好消息是中间有整整一年”打五折”的过渡,企业有时间盘地、调预算。
别误会:这些地照样免
很多人一听”取消优惠”就以为全要交,其实公告把公益性和安全性用地留得很清楚。自2026年9月1日起,以下用地继续免征:
- 油气、电力、核电等企业的消防、防洪排涝、防风防沙设施用地,油气长输管道线路用地,供电企业输电线路(含杆塔基础)用地,水电站库区淹没区、堤防护坡等。
- 企业厂区以外的铁路专用线、公路,以及向社会开放的公园和公共绿化带用地。
- 矿山、建材、煤炭企业的炸药库库房外安全区用地。
而且这些用地在项目建设期间也能免。所以”全交”是误读,真正要交的,主要是采矿场、排土场、尾矿库、矸石山这类直接生产经营用地。
算笔账:一家露天矿到底多交多少

拿前面那位山西朋友举例(数字为示意):假设他的矿有20万平方米要恢复征税的土地,当地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6元/平方米·年。
- 过去免税:0元。
- 2026年9月到2027年8月(减半):20万 × 6 × 50% = 60万元/年。
- 2027年9月起(全额):20万 × 6 = 120万元/年。
一年从0跳到120万,对利润薄的中小矿企确实是不小的数。但也别钻牛角尖——消防、防洪、炸药库安全区这类该免的一定别漏报,把权属和用途证明留好备查,能省则省。
申报上的硬要求
享受减免税,不是嘴上说免就免。公告要求按规定做减免税申报,并把不动产权属证明、临时用地批复、项目立项规划文件、土地用途证明等资料留存备查。资料不全,优惠可能吃不到。这一块跟其他资源类税改的”留存备查”思路一脉相承,比如矿业权出让收益不再收滞纳金那篇里提到的口径。
放到更大的图景里看
把这次调整跟今年的其他税改放一起看,逻辑就通了:国家一边在填平税收”洼地”、清理违规补贴(见财政动真碰硬填平税收洼地),一边在退出那些完成历史使命的普惠优惠。能源资源行业优惠退场,本质是推动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税收公平、支持全国统一大市场。
同属资源类的还有电池消费税9月起开征,以及跟土地直接相关的输电线路、变电站土地税两年过渡期——后者其实也是同一轮”土地税该交就交”思路的延续,做电力的朋友尤其要对照着看。想了解今年优惠整体进退的,近百项税收优惠调整一文说得更全。
给你的建议
如果你家企业在能源资源行业,现在该做三件事:第一,把自家用地按”直接生产经营用地”和”公益安全用地”分分类,前者准备交、后者准备留证明;第二,借这一年过渡期把土地利用效率提一提,能盘活的存量地别空着;第三,盯紧当地适用税额和申报节点,别漏了减免税申报。整体看影响可控——据公开数据,2025年全国城镇土地使用税2551亿元,是个小税种,占企业总税费成本比重不高,梁季也强调”负担不重”,分步取消本就是给企业留出适应期。
政策来源: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4号《关于调整部分能源资源行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公告》,2026年7月27日发布,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文中测算为示例,具体以当地适用税额和企业实际用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