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电线路、变电站的土地税要交了:2026年第22号公告给了两年过渡期
干了三十多年财务的老会计,最近可能要重新算一遍账。7月27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了个文件,把1989年定下来的一批老规矩给推翻了。文号是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2号,7月28日对外公布,标题叫《关于调整部分能源资源行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公告》。
说白了就一件事:过去电力、煤炭、油气这几个行业里,有一大堆土地是不用交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现在这个待遇要收回了。
被废掉的是1989年的老文件
先说清楚这次动的是什么。1989年2月2日,当时的国家税务局发了一份《关于电力行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文号(89)国税地字第013号。这份文件规定得很细:
- 火电厂厂区围墙以内的用地,照章征税
- 厂区围墙以外的灰场、输灰管、输油(气)管道、铁路专用线用地,免征
- 水电站的发电厂房用地(包括坝内、坝外式厂房)、生产办公生活用地,照章征税;其他用地免税
- 供电部门的输电线路用地、变电站用地,免征
后面还跟了两份配套文件。国税地〔1989〕44号补了一条:火电厂厂区围墙外的煤场用地不免,但厂区外的水源用地、热电厂供热管道用地可以比照013号免税。(89)国税地字第089号管煤炭企业,把矸石山、排土场、防排水沟用地,矿区办公生活区以外的公路、铁路专用线、轻便道和输变电线路用地,火炸药库库房外安全区用地,向社会开放的公园及公共绿化带用地,全都列进了暂免范围。
这套规矩用了三十七年。2026年第22号公告一出,明确写着:自2027年9月1日起,(89)国税地字第013号等文件同时废止。附件里列了完整的被废文件清单。
两年过渡期,分两步走
好消息是没有一刀切。公告给了一个分段安排:对恢复征税的那些土地,自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按应纳税额减半征收;自2027年9月1日起,全额征收。

换句话说,9月1日就是第一个坎。距今只剩十几天,很多企业的土地台账还没拆完。
这里有个容易踩的坑:减半不是系统自动给你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本来就是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各省自己定。申报的时候要主动填报减免,跟小微企业那套”六税两费”减半一样的逻辑——漏勾选就等于放弃。这个问题我们在2026年小微企业减税红宝书里也提过,减免项目不主动申报,税务系统不会替你追回来。
哪些地还能免,哪些地得掏钱
公告第二条保留了一部分免税,逻辑很清楚:具有公益性、安全保障性质以及重大基础设施性质的用地,继续免。具体是三类:
第一类,石油天然气(含页岩气、煤层气)生产企业在工矿区内的消防、防洪排涝、防风、防沙设施用地,以及厂区(含生产、办公、生活区)以外的铁路专用线、公路用地。
第二类,油气长输管道线路用地及施工临时用地。
第三类,水电站的水库水面淹没区、大坝(不包括发电厂房用地)、堤防、护坡、航道(含航道设施)、增殖放流站、过鱼设施、灌溉设施和泄洪设施用地。
注意第三类里那个括号——大坝免,发电厂房用地不免。这个口径和1989年的老文件其实是一致的,但很多水电企业过去把厂房和大坝混在一块地里报,现在必须拆开。

对照着看就明白了:老文件里那些最”实惠”的免税项——供电部门的输电线路和变电站用地、火电厂厂区外的灰场和输灰管、煤炭企业的矸石山和排土场——这次全都不在保留名单里。
到底要多交多少钱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额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档,每平方米年税额在0.6元到30元之间,具体金额各省自己划。
拿一个中等规模的变电站举例。假设占地5000平方米,当地适用税额4元/平方米/年,过去免征,一分不掏。2026年9月1日起减半,一年是1万元;2027年9月1日起全额,一年2万元。单看一个站点不算多。
但电网企业手上的变电站是按千计的。一家省级电网公司如果有800座变电站,光这一项每年就多出1600万元的全额税负。火电厂的灰场更夸张——一个大型电厂的灰场动辄五十亩以上,折合33333平方米,按6元的税额算,一年就是20万元,减半期10万元。
煤炭企业那边,矸石山和排土场的面积通常比厂区本身还大。这些地过去在账上是零税负,现在要按实际占用面积计税,成本压力不小。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公告要设两年过渡期——直接全额征,很多企业的当期利润表会很难看。
资料留存备查,别等到查账才补
公告最后一条说得很实在:纳税人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减免税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减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临时用地批复、项目立项规划文件、土地用途证明等资料留存备查。
这四样东西,”临时用地批复”最容易掉链子。油气长输管道的施工临时用地要免税,前提是你手上得有批复文件。工程干完好几年了,批复找不着了,这块地的免税就站不住。
“土地用途证明”也是个麻烦事。同一块地,说是消防设施用地就免,说是普通生产用地就交,中间的界线靠什么证明?靠图纸、靠规划文件、靠竣工验收资料。这些东西不是税务局帮你整理的。
现在的征管环境和1989年完全不是一回事了。金税四期把不动产登记、规划许可、企业申报的数据串在一起做比对,这种土地面积和用途的信息差已经很难藏了。社保必须按实际工资缴了?金税四期四组数据自动比对这篇讲的是社保,但底层逻辑是一样的——数据一旦打通,自主申报就变成了自主承担风险。
放在今年这一串政策里看
单看这一份公告可能觉得就是个行业性调整,但2026年这一年,能源和资源行业的税负变化其实是成串出现的。
7月8日,财政部、税务总局、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征收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26〕50号),8个行业先试点,2027年起每污染当量8到12元,具体可以看VOCs环境保护税来了。
7月16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0号调整了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9月1日起先按2%起步,明年恢复4%,细节在电池消费税恢复征收里。
再加上车船税15年来的首次大调整——2027年起节能车不再减免、插混车也要交,这个我们在车船税15年来首次大调整里算过账。
方向是一致的:过去那些以”扶持产业”为名的税收优惠,正在被逐条清理。留下来的是真正带公益属性、安全属性的部分,纯粹因为历史原因给的普惠式免税,基本都在收口。
从财政数据上也能看出这个逻辑。2026年上半年全国税收收入97865亿元,同比增长5.3%,其中资源税1604亿元、增长11.5%,城镇土地使用税1408亿元、增长2.6%。资源税增长快,土地使用税增长慢——这中间的差距,很大一部分就是历史免税政策留下的口子。完整的数据拆解可以看2026年上半年税收账单。
眼下要做的三件事
如果你是电力、煤炭、油气企业的财务负责人,8月剩下这十几天建议按这个顺序推:
第一,把土地台账按用途重新拆一遍。厂区围墙内外要分开,免税保留项和恢复征税项要分开,实测面积和权证面积不一致的要标出来。这是所有后续工作的基础。
第二,做一次9月起的税负测算。减半期和全额期分别算一遍,出两个数。这个数要提前给到管理层,因为它直接影响下半年的成本预算和明年的经营计划。
第三,补齐留存备查资料。不动产权属证明、临时用地批复、立项规划文件、土地用途证明,一块地一个夹子。别等到税务局来问了才翻档案室。
顺便提醒一句,2026年8月的申报纳税期限已经顺延到8月17日了(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6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这个月的征期刚过。9月申报的时候就是新政第一次落地,别把征期顺延当成可以往后拖的理由。更多8月征期的变化在8月征期顺延到17号这篇里。
三十七年的老政策退出,给了两年缓冲,已经算是比较温和的处理方式。真正的风险不在税率高低,在于你手上那本土地台账到底准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