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非应税交易等征管口径明确:折扣须开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9月1日起施行
做财务的、开公司的,9月1日之后开票和申报得换个更细的脑子了。财政部、税务总局8月27日发了《关于明确非应税交易等增值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26年第25号),把一堆过去说不清、各算各的增值税口径一次性钉死——从公园门票哪一笔算免税,到折扣怎么开才抵得了税,条条都和钱袋子挂钩。

公园的”第一道门票”到底免哪一笔
免税政策里常提”第一道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可场馆里那些特别展览、专场演出、临时活动另收的票算不算?公告给了明确说法:第一道门票,指观众进首道大门收的那张票的钱;场馆内部特定区域办的特别展览、专场演出、临时活动另收的门票,不包括在内,该交还是得交。一句话,免的是”进门费”,不是里面每一个收费项目的钱。
资产重组里的金融商品,买入价怎么算
按现行规定不征收增值税的资产重组业务,接收方日后再把重组涉及的金融商品转出去时,买入价按重组转让方的买入价确定。这解决了实务里一个老大难:资产包过一道手,金融商品的成本链条不能断,否则接手的再去卖就会出现计税基础对不上的尴尬。
还有不动产和土地使用权。公告把2026年第10号(增值税法施行后优惠政策衔接)里”取得”的外延铺开: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抵债、资产重组等各种形式拿到的,都算。口径宽了,企业做资产重组、抵债拿地时心里更有底。
放弃税收优惠,得写纸条备案
一般纳税人要是想放弃某项增值税优惠,不能口头说说就算数。公告要求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声明,注明从什么时候开始放弃,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打算放弃的,把起始时间想清楚再写,因为一旦备案,不是想捡回来就能捡回来的。
电信”买套餐送手机”,得分开算
卖电信服务时顺手送你一张SIM卡、一台手机这类货物,不能混在一起按一个税率糊弄。纳税人得把取得的全部价款分别核算,各自按适用的税率算增值税。买宽带送路由器的商家,这条直接适用。
折扣想抵税,必须开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
这一条最容易被忽视。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按折扣后的不含税价款算销售额;没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的,折扣额不能扣,得按没打折的不含税价款算。实务里很多公司把折扣写在备注栏或者另开一张红字,税就白抵了。开票时把折扣和原价并排写进金额栏,才是合规动作。
这份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到8月31日之间已经发生、但还没处理完的事,也按新口径走。配合增值税新政过渡期申报调整和三个老开票编码退场的节奏,今年增值税这条线从开票大类到申报栏次都在重塑。加油站那种交易即开票的硬要求,其实也是同一套”票要开对、税要算清”逻辑的一部分。
从前7个月增值税同比涨6.1%的大盘看,征管颗粒度变细是大趋势。政策原文见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5号),具体业务拿不准的,建议直接问主管税务机关或12366,别自己照字面硬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