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抵退税不用再苦等:制造业按月全额退,其他行业超1亿的部分只能退30%
账上趴着一大笔进项税抵不完,钱看得见摸不着——这大概是过去几年最让财务头疼的事之一。设备买了、原料囤了、进项票一堆,销项却还没上来,留抵税额越滚越大,等于给税务局做了一笔无息垫资。
这个局面从2025年9月的申报期开始变了,而2026年是新规则跑满的第一个完整年度。很多企业到现在还按老思路在等“连续六个月”,其实自己早就该月月退了。
最大的变化:不再一刀切,分成了三档
依据是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7号,配套的征管规定是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20号。核心逻辑从“按企业规模分”改成了“按行业分”,三类主体三套算法。

拆开说几句。
四个行业是最大赢家。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这四类纳税人可以按月申请,退的是期末留抵税额本身,不是“增量”,比例100%,而且没有门槛。这句话的分量在于:不用跟2019年3月31日比,不用等连续六个月,不用凑够50万,这个月有多少留抵,乘上进项构成比例就能申请多少。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单独拎出来了。比较基准还是2019年3月31日的期末留抵,要求连续六个月新增留抵都大于零,第六个月新增部分不低于50万元,然后退第六个月新增额的60%。相比其他行业算是给了通道,但门槛和比例都摆在那儿。
其他纳税人变成了分段退。这一档最容易算错。比较基准不是2019年,而是申请退税前一个税款所属期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新增部分不超过1亿元的,退60%;超过1亿元的那部分,只退30%。也就是说留抵越大,边际退还比例反而越低,这是明显的政策取向——鼓励制造业和科技类实体,对其他行业的大额留抵留了个刹车。
进项构成比例这个数,别漏算
三类主体的公式里都挂着“进项构成比例”,很多人算退税额时直接忽略它,结果预期和实际差一大截。
这个比例的含义是:可退税的那部分进项,占全部已抵扣进项的比重。简单说,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这些凭证注明的税额,能进分子;而计算抵扣的农产品进项、旅客运输凭证里按票面计算出来的部分,一般进不了分子却在分母里。
结果就是,如果企业进项来源杂、计算抵扣占比高,这个比例可能只有八成甚至更低,实际到手的退税会明显缩水。做资金测算之前,先把这个数拉出来看一眼,能省掉不少尴尬。
四道门槛,缺一项就退回
就算符合行业和金额条件,还有一组基础资格要过。

这里头,纳税信用是最容易翻车也最容易补救的一项。A级或B级才能申请,C、D、M级都不行。而信用扣分往往来自一些很不起眼的操作——申报晚了几天、发票开具不规范、有欠税没结清。麻烦的是很多企业根本不知道自己被扣了分,等到要退税的时候才发现资格没了。
好在现在有修复通道,部分失信行为在3天内改正可以把分数全部拿回来,超期的按不同时间段部分修复。财务日历上加一条“每季度查一次纳税信用”,比事后补救划算得多。
另外提醒一句,“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这条是排他的。有些企业既想要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又想申请留抵退税,二选一,得算清楚哪个更划算再定,中途改主意成本很高。
留抵退税写进法律了,这是更长远的变化
202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和《实施条例》同步施行,其中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点是:留抵退税制度被法定化了。
以前留抵退税靠的是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的公告,属于政策安排,理论上可以随时调整。现在写进法律,意味着这不再是“阶段性红利”,而是纳税人的一项法定权利。增值税法还明确,当期进项大于销项的差额,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或者申请退还——选择权在企业手里。
这一点跟增值税法的其他变化是配套的。13%、9%、6%三档税率维持不变,但征收率统一简化为3%,取消了5%这一档,视同销售情形从8项压缩到3项,抵扣规则也做了细化。整体思路是把制度做实、做透明,而不是靠零散的优惠打补丁。
哪些企业最该马上算一遍
几种典型情形,值得财务今天就翻账。
刚上完设备的制造企业。一条产线几千万投下去,进项一次性砸进来,销项要爬坡好几个月。按新规则,这笔留抵现在就能按月往回退,不用再拖到明年。资金链紧张的时候,这就是实打实的现金流。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被纳入了四个行业之列,但要注意跟即征即退政策的取舍,两者不能叠加。
预收款模式的行业。物业、教培、健身这类先收钱后服务的,纳税义务时间点最近有调整,预收一年的费用当月就要按全额确认销项,销项前置之后留抵反而可能被吃掉,测算时得把这个变化算进去。
小规模纳税人不在此列。留抵退税只针对一般纳税人。小规模走的是另一条路,月销10万以下免征、3%征收率减按1%的政策延续到2027年底,别拿错了政策去申请。
操作上的两个小提醒
税务机关受理后,如果不存在被稽查等风险情形,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留抵退税的,先办免抵退,办完之后仍符合条件的再办留抵退,那10个工作日从免抵退应退税额核准之日起算。
还有一条容易踩:用于判断门槛的“连续六个月”不得重复计算。这次用掉了2月到7月,下次申请就得从8月重新起算,不能拿5月到10月再来一遍。做退税节奏规划的时候,这个细节直接决定一年能退几次。
说到底,留抵退税不是税收优惠,是把本来就属于企业的钱还回来。规则已经摆在那儿了,能不能拿到、什么时候拿到,就看谁先把账算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