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两套税务新规落地:消费税申报表增设白酒附表,执法文书同步换新
最近做账的同行大概都察觉到,手头要填的表格悄悄变了模样。这回不是系统抽风,而是主管部门在年中连发两份公告,从六月起正式施行。
第一份:消费税申报表动了”手术”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事项的公告》,核心动作是给白酒行业量身加了两张表:
- 新增《白酒消费税计算明细表》,作为《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的附表6;
- 新增《白酒生产企业关联销售单位信息报告表》,作为附表7;
- 原来的附表6《消费税附加税费计算表》向后挪了一位,调整为附表8。
这套调整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对白酒生产企业和有相关业务的财务来说,申报口径更细了,关联销售单位的信息也得单独报,别再拿老表套新数,免得被系统打回重填。
第二份:税务执法文书换了”新装”
同一天施行的还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部分税务执法文书的公告》。这份公告的出发点,是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参照《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检查文书基本格式文本(试行)〉的函》(司明电〔2025〕35号)的格式,把部分税务执法文书的式样做了修订并对外公布。
随着新公告落地,一批旧文书式样同步废止,包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社会保险费及其他基金规费文书式样〉的公告》(2015年第9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部分税务执法文书的公告》(2021年第23号)等。以后税务人员上门检查,亮出来的文书就是新版本了。
关于”税务人员上门必须亮证亮通知、否则企业有权拒检”这件事,这篇结合2026年第10号公告讲得很清楚:税务人员上门必须亮证亮通知,否则你有权拒检!2026年第10号公告把涉企检查装进新文书。
儿童节这天落地的其实不止这两份,申报表变了样、检查文书也换了,这篇从财务视角聊得更细:一批新规在儿童节这天落地,跟酒厂和常跑大厅办手续的财务都脱不了干系。
顺带提一句:年初还有个”免税”变”不征税”
把时间稍微往回拨。2026年1月起,污水处理费在税务处理上从原来的”免税”调整为”不征税”,开票和申报流程同步做了简化,非税收入的税收属性也进一步明确。这虽然不是6月1日的新规,但同属今年财税实操里容易踩坑的变化,做环保、水务相关业务的企业值得留心。
下半年的税务稽查风向也得心里有数,虚开发票仍是重点盯防对象,优惠套利的空间在被一点点堵上,这篇梳理得挺实在:2026年下半年税务稽查风向标:虚开发票C位、骗税高压、优惠套利被堵。
增值税法落地后的优惠衔接,建议和这两份新规对照着看:增值税法落地后优惠衔接:2026年第10号公告核心变化与实操指南。代账机构今年监管升级、备案和信用分级全面铺开,做账报税找机构也得擦亮眼:代理记账监管升级:2026年度备案与ABCD信用分级全面铺开。
政策年年有,今年落地的尤其密集。对财务和老板来说,与其等出了问题再补救,不如把申报口径和文书规范先摸熟,省得在申报季手忙脚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