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卖废品个税减半,换房退税延续至2027年底
7月1日起有个容易被忽略的新规开始执行,专门针对卖废品的个人卖家。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公告明确,自然人通过”三流合一反向开票”向资源回收企业销售报废产品,年销售额不超过60万元的部分,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从0.5%砍半到0.25%,超过60万元的部分还是按0.5%预缴。这意味着年销60万以内的废品回收个体户,税负直接降了一半。
所谓”三流合一反向开票”,听起来挺拗口,其实原理很简单。税务部门把规则嵌入线上支付平台,废品回收企业给卖家付款时,系统自动计算应纳税款、扣缴入库、预填开票,实现支付、开票、缴税一条龙完成。对回收企业来说,次月不用再替卖家代办申报,不用单独建收购台账,流程更规范;对个人卖家来说,开票即缴税,涉税风险更小。

这次调低预缴率的目的很明确,鼓励更多回收企业和个人卖家选择这个模式。以前个人卖废品,要么不开票、要么开票麻烦,现在支付平台直接搞定,省心又合规。对于那些一年卖个十几万、二十几万废品的个体户,0.25%的预缴率意味着每卖10万块只交250块钱税,比老政策省了250块。
举个例子,老张平时收些废旧金属转手卖给回收站,一年销售额算下来大概40万。按原来的0.5%预缴率,要交2000块个税;新规实施后只需要交1000块,省下的1000块虽然不算多,但对于薄利多销的废品回收行当来说,也是实打实的成本节约。
需要注意的是,这个优惠政策只适用于”三流合一反向开票”模式。如果个人卖家还是走传统方式开票或不开发票,就不享受这个减半待遇。所以建议有条件的废品回收个体户,主动联系合作的回收企业对接这个系统,毕竟能省一半的税。

同一份公告里还有另一条延续政策值得关注:支持居民换购住房的个人所得税优惠延续到2027年底。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卖掉自有住房后一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买房的,可以申请退回卖房时缴纳的个税。新购房金额大于等于卖房金额的,全额退税;新购房金额小于卖房金额的,按比例退税。
这两条政策虽然受众不同,但都体现了税收政策向基层倾斜的思路——废品回收个体户税负减半,换房退税延续两年,都是实打实减轻老百姓负担的措施。相关行业从业者可以好好研究下这些优惠政策,别让到手的福利溜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