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能源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火电煤炭矿山都有份
能源企业的老板们,注意了——城镇土地使用税要调整了。
7月2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部分能源资源行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公告》(2026年第22号),对煤炭、矿山、油气、电力等行业企业的土地使用税政策进行了大调整。这次变化不小,有些优惠取消了,有些继续保留,还设置了过渡期。
一句话概括:老的免税政策要逐步取消了
之前,国家对煤炭、矿山、油气、建材、电力等行业的企业,给予了比较宽松的土地使用税减免。特别是一些主要生产经营用地,比如火电厂厂区外的灰场、输灰管道用地,煤炭企业的矸石山、排土场用地,矿山的尾矿库用地等等,长期享受免税。
现在政策收紧了。这些优惠要逐步取消。
具体怎么调?分两步走
第一步:2026年9月1日到2027年8月31日,减半征收
对于要恢复征税的土地,设置了一年缓冲期。这段时间,企业只需要缴纳应纳税额的50%。
第二步:2027年9月1日起,全额征收
一年过渡期结束后,就按正常税率全额缴纳了。相当于涨了100%。
哪些还能继续免税?
政策调整不是一刀切。有些用地明确继续免税:
- 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在工矿区内的消防、防洪排涝、防风、防沙设施用地
- 油气长输管道线路用地及施工临时用地
- 水电站的水库水面淹没区、大坝、堤防、护坡、航道、增殖放流站等用地
- 核电站的堤防、护坡用地
- 火电厂厂区以外的铁路专用线、公路用地
- 供电企业的输电线路(含杆塔基础)用地及其施工临时用地
- 厂区以外的向社会开放的公园、公共绿化带用地
简单说,公益性、安全性、基础设施类的用地继续免税;生产经营类的用地要逐步恢复征税。
举个例子
某大型火电厂,厂区面积200万平方米。其中:
- 生产车间、办公楼占地80万平方米——原来免税,现在要逐步恢复征税
- 厂区外的灰场、排灰管道占地60万平方米——原来免税,9月1日后要逐步恢复征税
- 厂区外的铁路专用线占地20万平方米——继续免税
- 向社会开放的公园占地10万平方米——继续免税
假设当地土地使用税是8元/平方米,这家电厂9月1日后每年要多交多少税?
原来免税的140万平方米(80+60),过渡期减半后每年多交约560万元;过渡期结束后每年多交约1120万元。
企业怎么应对?
1. 重新梳理用地类型
赶紧对照政策,看看哪些地在免税范围内,哪些要恢复征税。这工作不复杂,但容易遗漏。
2. 留存备查资料
想继续享受免税,得准备好这些材料:不动产权属证明、临时用地批复、项目立项规划文件、土地用途证明。政策要求”留存备查”,意思是税务局可能会来查。
3. 提前做好财务规划
税负要涨,得提前在预算里体现。特别是过渡期结束后翻倍的那一块,别到时候措手不及。
4. 考虑用地合规性
有些企业可能存在”挂靠”免税政策的模糊用地,趁这个机会理一理,该调整的调整。
小问答
Q:个体工商户开的煤矿也要受影响吗?
A:看规模。如果是个体工商户形式的小矿,可能适用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跟这个政策是两码事。但如果规模大了,以公司形式运营,就一样了。
Q:新能源企业有没有影响?
A:政策主要针对传统能源行业。风电、光伏企业不在这次调整范围内。
Q:9月1日前的税款要不要补缴?
A:不需要。政策从9月1日起生效,之前的不追溯。
跟其他政策的关系
最近财税政策密集出台,电池消费税从9月1日起调整(点此查看详情),能源行业土地使用税也同步调整。小微企业这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也在优化(看这篇)。老板们要多关注政策变化,该享受的红利别漏了,该来的成本也得提前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