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家里有插电式混合动力车,或者正准备买一辆增程式电动车,明年买可能要多交一笔…
如果你家里有插电式混合动力车,或者正准备买一辆增程式电动车,明年买可能要多交一笔车船税了。
7月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6年第19号),明确从2027年1月1日起,取消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的政策,取消对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的政策。这被视为车船税法实施15年来力度最大的一次政策调整。
这次调整涉及哪些车?分三类说清楚
先别急着对号入座,这次政策调整不是”一刀切”,不同车型影响完全不同:
完全不受影响: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
这两类车之所以”躺赢”,是因为它们根本不在车船税的征税范围里——车船税是按发动机排量征收的,而电动车没有发动机,没有排量,自然不涉及。这不是新政策,一直是这样。所以你买特斯拉、蔚来、小米SU7这些纯电动乘用车,从来就不用交车船税,这次调整跟你也没关系。
需要开始交税了:插电式混合动力和增程式汽车
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之前是免征车船税的,但从2027年1月1日起,这项优惠没了。这类车的典型代表包括理想L系列、问界M5/M7/M9、比亚迪唐DM-i、腾势D9等。
需要交多少?车船税是地方税,各省标准不完全一样。以1.0升以上至1.6升排量为例,每年车船税大约在300元至660元之间不等(具体看你上牌省份的规定)。如果你的增程式SUV按1.5升排量对应档次纳税,每年可能需要缴纳600元左右的车船税。
同样需要交税:纯电动商用车和燃料电池商用车
纯电动客车、纯电动货车、燃料电池货车等商用车型,之前享受免征优惠,明年1月1日起也全部恢复正常征税。物流公司、运输企业如果车队里有这类车辆,需要提前做好成本预算。
完全不受影响:普通燃油车
燃油车的车船税政策没有任何变化,该怎么交还是怎么交。部分小排量燃油车还有减半优惠,这次调整不涉及。
节能汽车减半优惠也取消了
除了新能源车,节能汽车的车船税减半优惠也将在2027年1月1日退出。
所谓”节能汽车”,是指符合一定燃油效率标准的燃油车,比如某些油电混合车型。按照现行政策,这类车可以享受车船税减半优惠。2027年起,这项优惠取消,所有节能汽车按全额纳税。
存量车主也受影响
这次政策调整有一个关键点:不仅新车受影响,已购车辆同样适用。
公告明确:”纳税人新取得及本公告实施前已取得的上述类型车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征收车船税。”
翻译成人话就是:不管你是2026年买的还是2027年买的,只要属于被取消优惠的车型,2027年起都得按正常标准交税。没有什么”老客户优惠””存量车型豁免”,一视同仁。
政策为什么在这个时候调整?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到今天,产销规模已经相当可观。202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已经突破50%,2026年更是在加速渗透。在这种情况下,继续对商用车型大规模免税,财政压力不小。
更重要的是,车企已经具备了自我造血能力。前几年政策补贴是为了培育市场,现在市场起来了,适时退出是正常的市场化逻辑。就跟小孩长大了要断奶一样,不能永远靠政策扶持。
当然,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继续不征车船税,说明政策并没有”一刀切”地打压新能源,只是把商用、商乘两用车型拉回正常轨道。
对准备买车的朋友有什么建议?
如果你现在开的是纯燃油车,想换一辆插电式混合动力或增程式车型,有两个思路:
第一,赶在年底前买。2027年1月1日起优惠取消,但车船税是按年来交的,当年不买就要多交一年。如果你今年12月31日前买车上牌,2027年续保时就可以按新政策执行了。当然,12月是传统旺季,优惠可能不如平时大,这个要综合权衡。
第二,算清楚账再决定。以理想L9为例,车船税每年大概600元左右(各地略有差异),从2027年到车辆报废大概还要交15年至20年,总共多支出9000元至12000元。这笔钱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不应该成为买不买车的主要决策因素,但如果正好在决策边缘,可以作为一个参考项。
另外,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的用车成本本身就比纯燃油车低,即使加上车船税,日常充电费用节省下来的钱也大概率能覆盖。真正需要考虑的是那些用车频率很低、一年跑不了几千公里的用户——对他们来说,省下的油钱可能覆盖不了多交的车船税。
还有哪些政策需要关注?
车船税优惠调整之外,新能源车的车辆购置税政策也在逐步退坡。2026年和2027年购买新能源汽车,仍可享受减半征收购置税优惠(税率从10%减至5%),但每辆车减免税额上限1.5万元,相当于裸车价30万元以上的部分不再享受优惠。
也就是说,30万元以内的新能源车,购置税减半后实际税率为5%;超过30万元的部分,按正常10%缴纳。多出来的购置税,加上明年起恢复的车船税,是这两年买高端新能源车需要额外考虑的成本。
政策原文可在财政部官网”政策发布”栏目查询,公告编号:财政部公告2026年第19号,发文日期2026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