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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电力、油气、煤炭企业的财务人员这两天都在传一份文件——7月28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甩出了《关于调整部分能源资源行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2号,7月27日签发)。这份公告动的是一块”老蛋糕”:从1989年就开始执行的电力行业土地使用税减免规定〔(89)国税地字第013号〕等一批老文件,这次被正式画上了句号。
老减免分两步退出:先减半一年,再全额征收
公告给了企业一个缓冲期,没有一刀切。具体节奏是这样的:
凡是按(89)国税地字第013号等老文件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的土地,从2026年9月1日到2027年8月31日这一年里,按应纳税额减半征收;到了2027年9月1日,就要全额征收了,老文件同步废止。
换句话说,一批吃了三十多年的税收”老福利”,用两年时间彻底退场。对重资产的能源企业来说,土地面积动辄几十万平方米,这笔账不算不知道——假设某火电厂原来减免的土地对应年税额是200万元,那2026年9月起每年要掏100万元,2027年9月以后就是每年200万元实打实的现金流出。财务部门现在就该把2026年四季度的税金预算改起来了。
别慌,8类用地反而拿到了新免税资格
这份公告不是只做减法。从2026年9月1日起,企业自有、承租甚至无偿使用的土地,只要用在下面这些地方,直接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 石油天然气(含页岩气、煤层气)生产企业工矿区内的消防、防洪排涝、防风、防沙设施用地,以及厂区以外的铁路专用线、公路用地;
- 油气长输管道线路用地和施工临时用地;
- 水电站的水库淹没区、大坝(发电厂房除外)、堤防、护坡、航道、增殖放流站、过鱼设施、灌溉和泄洪设施用地;
- 核电站的堤防、护坡用地;
- 火电厂厂区以外的铁路专用线、公路用地;
- 供电企业的输电线路(含杆塔基础)用地及施工临时用地;
- 煤炭企业炸药库库房外安全区用地,厂区以外的铁路专用线、公路、对外开放的公园和公共绿化带用地;
- 矿山企业(金属、非金属矿都算)和建材企业的炸药库库房外安全区用地。
更贴心的一点:这些用地在项目建设期间就能免税,不用等到投产。搞基建周期长的水电、核电项目,这条能省下不少真金白银。
想享受免税?资料得备齐
公告第三条把合规要求说得很直白:享受减免要按规定做减免税申报,同时把不动产权属证明、临时用地批复、项目立项规划文件、土地用途证明这些资料留存备查。
注意”留存备查”这四个字。现在税务机关的核查越来越依赖数据比对,金税系统里土地信息和申报信息对不上,很容易被拉出来问询。这方面的教训可以参考出口发票开错直接触发预警的那批案例——数据时代,申报口径和留存资料必须严丝合缝。
给企业的三条实操建议
第一,马上盘点土地台账。把公司名下(含租用、无偿使用)的土地逐宗过一遍,分成三类:原来靠老文件减免、9月起要减半的;符合新免税8类情形的;两头都不沾、本来就全额交的。分类清楚了,税负变化才算得出来。
第二,新老政策可能在同一家企业身上同时发生。比如一家火电厂,厂区内原来减免的土地要开始减半征收,但厂区外的铁路专用线用地反而新获免税。别只盯着增负的部分,漏了能免的那块。
第三,把资料准备前置。权属证明、立项文件散落在工程部、法务部手里的,现在就归集到财务档案。等申报期临近再找,大概率手忙脚乱。
今年财税政策的调整节奏明显加快,上半年就有增值税法配套落地等一连串动作,可以回看2026过半财税圈大事件盘点和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的逐条解读。老优惠退坡、新优惠精准化,是这一轮政策的共同逻辑——车船税那边也是同样的剧本,节能车和新能源商用车车船税优惠2027年取消就是前车之鉴。政策窗口期内把账算清、把资料备齐,才是应对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