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信托个税新规落地:装进去就要交、收益不管分不分到手都要交
有钱人的海外信托不是”避风港”了——财政部、税务总局7月24日联合出手,发布2026年第21号公告,白纸黑字明确了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怎么交。这意味着,过去那种把资产装进离岸信托就以为能躲税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设立环节:装进去就要交”门票钱”
根据公告,居民个人把财产装进离岸信托的那一刻,就要按”财产转让所得”交个人所得税。算法很简单:财产装入时的市场价值减去原值和合理费用,余额就是应纳税所得额,税率20%。举个例子,你把一套价值1000万的房子装进离岸信托,当年买的时候花了300万,合理费用20万,那就要对680万的部分交税,136万就这么出去了。
非居民个人也别想钻空子。只要装入的财产来源于中国境内,同样要按”财产转让所得”申报。公告明确说了,”个人通过其他个人或组织转移财产,并且该财产由该个人实际出资、负担、控制的,视为该个人取得并装入财产”——换汤不换药的安排,统统算在纳税人头上。
存续环节:收益不管分不分到手都要交
很多人觉得信托厉害之处在于”钱在信托里滚,不分配给受益人就不用交税”。这次公告直接把这条路堵死了。
公告说了,居民个人装入财产的离岸信托,在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注意,是”产生”的收益,不是有没有”分配”的收益——都要以居民个人为纳税人申报个人所得税。收益性质不同,计税方式也不一样:属于财产转让所得的,按财产转让所得交;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交。税率统一是20%,按年计算。
简单说就是:不管你的离岸信托今年赚了多少钱,哪怕一分没分到受益人手里,也得申报、也得交税。
终止环节:关张的时候再清算一次
离岸信托要是不玩了、终止了,还有最后一关。居民个人信托终止时,全部信托财产的清算收益要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交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装入的财产信托终止时,居民个人拿到信托财产的,也要以终止时的市场价值为应纳税所得额交税。
已有信托的过渡安排:设立超3年不追究,但宽限期只有3个月
7月24日之前就已经设立的离岸信托怎么办?公告给出了过渡方案。
设立超过3年的离岸信托,不再追征设立环节的税款——这一条算是给了颗定心丸。但存续环节的收益不管设立时间长短,都要申报。2025年及以前年度离岸信托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要在公告实施之日起90天内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段时间内申报不收滞纳金。
对于2023年到2025年底这段时间设立离岸信托产生的应缴未缴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要在90天内补报,非居民个人在公告实施之日后次月15日内申报,同样不加收滞纳金。
申报时间表:每年3到6月别忘了这事
日常申报也有明确时间要求。居民个人将财产装入离岸信托,应在装入财产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纳税申报——跟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的时间一致。离岸信托存续期间,居民个人每年都要在这个时间段里申报上一年度的税款。
专家表示,明确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规则,一方面有利于提高税收确定性和透明度,稳定纳税人预期;另一方面促进社会公平,维护国家权益。这是国际主要国家的通行做法。
信息来源:财政部网站、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5号、央视新闻
延伸阅读:
- 按次纳税起征点翻倍:自然人卖闲置品免税门槛提至1000元
- 先搞清楚什么是反向开票
- 小微企业税费优惠2027延续:季度30万免税线怎么用足
- 小微企业税费优惠延续到2027年底:月销10万免税、加计扣除梯度升级
- 财税资讯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