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退货不亏了:2026年第16号公告给出口退运商品免掉关税和进口增值税
做外贸的朋友最近应该都松了口气,之前最头疼的就是货发到海外卖不动、退回来还得再交一遍税。2月6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发了个第16号公告,把这个老大难问题给解决了。
这条政策专门管一件事:跨境电商卖出去的东西,因为滞销或者退货,从海外原样退回来,到底要不要在进境环节再交一次税。结论很干脆——在政策期内,符合条件的退运商品,进口关税免了,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也免了。
哪些货能享受这个待遇
时间卡得很明确:出口发生在2026年1月1日到2027年12月31日之间,而且必须走跨境电商的海关监管代码,也就是1210、9610、9710、9810这几类。商品得是因为滞销、退货,从出口那天算起6个月之内原状退运进境,并且不含食品。
这里有个细节要拎出来:1210模式下出口的商品,得是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者保税物流中心(B型)出区离境那天起算,6个月内退回到境内区外才行。
出口时交过的税怎么算
已经交过的钱分两种情况处理。出口环节征的出口关税,准予退还;出口时征的增值税、消费税,参照内销货物发生退货的有关规定来执行。也就是说,企业不用在进境和出口两个环节反复被征税。
不过有一道前置手续:如果这批货之前已经办了出口退税,那企业得先把退掉的税款按现行规定补缴回来,然后拿着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才能去办进口环节的免税、退出口关税。别想着一边拿退税一边又免进境税,两头占便宜。
“原状退运”到底怎么理解
公告对”原状”给了一个清晰的定义:退运进境时的最小商品形态,得跟原出口时基本一致,不能额外加配件,也不能加工、改装。但像拆箱、检验、安装、调试这类操作,仍然算”原状”;商品原则上没被用过,不过那种只有试用了才发现品质不行、或者能证明被客户试用后退回的情况,也算。
企业去办的时候要提交出口申报清单或出口报关单、退运原因说明这类材料,并且要对真实性负责。因为滞销退运的,要写一份”自我声明”承诺是滞销;因为退货退运的,得拿出平台上的退货记录、拒收记录或者返货协议。弄虚作假按偷税、骗税处理。

一笔账看清省了多少
举个实在的例子。一批开票价10万元的服装发到海外,卖不动退回来。走原来的路子,进境要再交关税,加上进口环节增值税,差不多又是1.3万元的成本。新政之下,这些进境税款全免,企业只需要把之前退掉的出口退税补回来就行。对利润本来就薄的中小跨境卖家来说,这笔钱是真金白银。
这其实和大的外贸税收环境是一体的。前面我们聊过出口退(免)税新规,9类视同出口能退税、36个月逾期按内销征税,方向都是把合规出口的税负降下来、把流程理顺。财政部刚公布的前7月财政数据里,出口退税已经做到1.48万亿元、同比增长5.2%,说明鼓励出口的口子一直在放开。
对绝大多数做跨境电商的老板来说,身份上就是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本就能叠享受不少税费优惠。这次的退运免税相当于在出口链条的”最后一公里”又补了一刀成本削减,建议把第16号公告和自家的退货流程对着看一遍,别让该省的钱白白流走。
说到底,跨境生意最怕的就是”去时容易回时难”。这条政策把退运的税负压到了最低,剩下的就是企业自己把单据、证明、声明准备齐全,免得临到海关被卡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