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jkd cat6 20260722 2
有个朋友前阵子跟我吐槽,说他是个收废品的——不是骂人,真的是收废品。废铜烂铁、废纸塑料,每天骑三轮车走街串巷。他最头疼的事是什么?卖完废品,对方要发票,他开不出来;开不出来,对方就不要;不要的话,他只能降价卖。
这种情况,从2026年7月1号开始,要变天了。
三流合一反向开票是什么?
国家税务总局2026年第12号公告,从7月1号起实施了一个新机制,叫”三流合一反向开票”。
先解释一下什么是”反向开票”。正常流程是:销售方开票给购买方。但”反向开票”反过来了——购买方开票给销售方。听起来有点反直觉,为什么要这么搞?
因为收废品的这些人,他没办法给购买方(资源回收企业)开票。他可能连营业执照都没有,是个自然人。资源回收企业向他收购废品,但拿不到发票,账就做不平。
以前的解决方案是什么呢?让这些人去税务局代开发票。但流程麻烦,频率又高,很多人嫌麻烦就不开了。现在政策说了:资源回收企业可以”反向”给这些自然人开票。
那”三流合一”是什么意思?就是资金流、货物流、发票流三者要一致。具体来说:资源回收企业打款给报废产品出售者、收到报废产品、然后开具发票,三件事要对得上。不能说你打款给A、收货给B、发票开给C——这是不被允许的。
个税预缴率大降:年销60万能省750元
除了开票方式,这则公告还有另一个重磅内容:个税预缴率降低了。
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通过”三流合一反向开票”卖废品,个税预缴率是这样的:
- 年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不超过60万元的部分:按0.25%预缴
- 超过60万元的部分:按0.5%预缴
之前是什么标准?0.5%全额。现在低收入段砍半,高收入段维持不变。
算笔账:如果一个废品回收的自然人一年卖了50万的废铁,按新政策,他需要预缴的个税是50万 × 0.25% = 1250元。如果按旧政策,要交2500元。一下子省了1250块。
如果他一年卖了80万,前60万按0.25%算,后20万按0.5%算:60万×0.25% + 20万×0.5% = 1500 + 1000 = 2500元。
哪些人能用这个政策?
公告说得很清楚:必须是”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关键词是”报废产品”,不是一般商品。
废铜烂铁、废旧电器、报废汽车、废塑料瓶——这些都算。但如果你去菜市场卖菜、网上卖点二手闲置,对不起,这条政策不适用。
另外还有个时间节点:2026年7月1号之前已经卖出去的废品,不能追溯享受新政策。7月1号之后的才行。
实操三问
问:我是个收废品的,怎么让回收企业给我反向开票?
答:你需要跟资源回收企业协商,让他们通过电子发票系统给你开票。资金要走对公账户打款,不能微信转账或者现金。你卖出去的废品要有记录,进出库要能对得上。
问:企业给我开的票,能抵增值税吗?
答:这个问题比较复杂。资源回收企业开给自然人的发票,能不能作为他们的进项抵扣凭证,要看企业的纳税人身份、发票类型等多种因素。建议具体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问:如果我一个月卖废品超过10万,要交增值税吗?
答:自然人销售报废产品,按次销售额不超过500元的,不用预缴增值税(按次纳税起征点500元)。超过500元的,需要预缴增值税,但可以按规定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优惠(月销售额10万以下免征)。
一个真实场景
王师傅在杭州做废品回收十几年了,主要收废旧金属。他跟三家金属回收公司有固定合作,每月出货大概4万块。
以前每次结账,回收公司都问他要发票。他说没有,对方就扣他3%的”税点”。一个月4万,扣掉1200,一年就是14400。
现在有了反向开票,他让回收公司帮他开票。公司说可以,但要签一个”三流合一”的确认书,资金要走公司账户打给他个人银行卡,货要过磅有记录。王师傅觉得麻烦,但还是配合了。
第一个月,他卖了42000块的废铜,开了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公司扣了点手续费大概200块,但他不用再被扣3%的税点了,算下来还是赚了。
为什么推出这个政策?
表面看是方便废品回收行业,实际上背后有更深的监管逻辑。
以前自然人卖废品不要发票,回收企业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双方都省事。但问题是:没有发票就没有交易记录,没有交易记录就存在偷逃税的空间。
现在三流合一了,税务局能看清楚:谁在卖废品、卖了多少钱、钱打给了谁。企业想虚增进项、想隐匿收入,都变得更难了。
对自然人来说,好处是能拿到正规发票了,议价空间大了(不用被扣税点)。坏处是交易透明了,以后这些收入都要计入个人所得年度汇算。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2号,国家税务总局官网2026年5月29日发布,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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