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差额征税8类项目全清单:2026年第12号公告核心变化与实操红线
2026年1月1日,增值税法正式施行。这个法出来之后,很多做金融、旅游、代理服务的企业主慌了——以前赖以生存的”差额征税”政策还有没有?财政部、税务总局2026年第12号公告给出了明确答案:有,但得看清楚了哪些还在、哪些没了。这事跟钱袋子直接挂钩,搞错了要多交冤枉税。
差额征税是什么?
先说清楚这个概念。正常情况下,增值税是按销售额全额乘税率来算的。但有些行业比较特殊——他们的收入里有一部分是帮别人代收代付的,或者成本里有大量没法取得发票的开支,如果也按全额来算税,税负会高得离谱。
差额征税就是允许这些行业把”代收代付”的那部分钱从销售额里扣掉,只对”真正的增值部分”征税。这个政策最早从营改增开始就有,但过去一直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存在,法律层级不高。2026年第12号公告把它正式以清单形式固定下来,一共8类。
8类项目全清单,一表说清楚
根据第12号公告,以下8类应税交易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价款后计算销项税额。逐个说:
第一类:金融商品转让。简单说就是炒股、买基金、转让理财产品这类业务。买入价可以从销售额里扣除,但注意了——转让收益要交税,亏损可以当年结转,但如果年底结算时还有负差,对不起,不能结转到下一年。还有一个关键点:转让金融商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二类:贴现和转贴现业务。金融机构做票据贴现的时候,实际持有票据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作为销售额。这里也明确规定了:贴现利息不得开专票,只能开普票。
第三类:客运场站服务。客运场站收取旅客票款之后,要把钱分给承运的航空公司或者运输公司。允许从销售额里扣除支付给实际承运人的价款。
第四类:航空运输企业的航空销售代理人。机票代理收到票款后要打给航空公司,代理的销售额是扣掉航空公司那部分之后的余额。同样,差额扣除部分不得开专票。
第五类和第六类:融资租赁、融资性售后回租。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纳税人,支付的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融资租赁适用),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融资性售后回租的扣除范围略有不同,本金部分不计入销售额。
第七类:签证代理服务。留学中介、移民中介这类业务,可以把代外交部和使领馆收取的签证费、认证费从销售额中扣除。第八类:代理进口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货物,比如某些科教用品、援助物资,代理公司可以把代付货款从销售额中扣除。

一条红线:扣了多少,对应的进项税额也不能抵
这是第12号公告最核心的一条规定,很多企业之前没注意到,吃了大亏。
什么意思?比如你做签证代理业务,代收了10万签证费,这10万从销售额里扣除了——那么这10万对应的进项税额,你也不能用来抵扣销项。简单说就是:差额扣除的价款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很多企业的财务人员习惯性地认为”差额征税”只是收入端的事,跟进项抵扣无关。实际上2026年第12号公告明确把这条红线写进去了,是监管重点。
已经取消的项目,别再用了
说完还在的,再说说没了的。经纪代理服务(也就是以前很多人力资源公司用的那种)已经取消差额征税了,必须全额计算销售额。还有旅游服务中向服务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给其他单位的部分,也不能再差额扣除。实务中大量人力资源公司、劳务派遣公司还在套用老政策,这个要注意。
申报时要注意什么?
第一,差额征税的项目在申报表里要单独填列,不能混在普通销售里。
第二,相关证明材料要留存备查。第12号公告延续了”自行判别、自行申报、资料留存备查”的管理方式,税务局不会事先审批,但后续稽查的时候你要拿得出证据。
第三,如果你的企业同时有差额征税项目和非差额征税项目,进项税额要分开核算。这个在系统操作层面比较麻烦,很多企业是在ERP里建两套辅助核算来做区分。
实操建议
建议相关行业的企业在2026年汇算清缴之前,对照第12号公告的清单做一次自查:看自己的业务模式到底适用哪个项目,看发票开具是否规范,看进项税额抵扣有没有踩到红线。特别是融资租赁、航空代理、签证代理这几类,政策边界比较复杂,建议找专业人士做专项梳理。如果你企业同时涉及发票开具,还可以参考一下发票备注栏填写规范,备注栏漏填导致的进项抵扣问题在实务中非常普遍。
此外,2026年还有一项重磅变化:留抵退税新规也在执行,对制造业等4个行业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其他行业也有相应优惠,跟差额征税政策形成配合,企业的资金压力可以进一步缓解。想了解更多2026年政策变化,可以参考8月征期新规实操指南。
政策来源: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2号《关于明确增值税应税交易销售额计算口径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