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发性有机物环保税试点2027年启动:八个行业先行,税额8-12元每污染当量
从2027年1月1日起,挥发性有机物要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了。财政部、税务总局、生态环境部近日联合发布《征收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税试点实施办法》,印刷、化工、石油加工等八个行业首当其冲。
挥发性有机物这个词听起来很专业,但它的影响每个人都能感受到。这是形成臭氧和PM2.5的重要前体物,会引发雾霾、光化学烟雾这些大气环境问题。目前可监测的挥发性有机物有300多种,2016年环境保护税立法时,因为监测核算能力不足,只对苯、甲苯、甲醛等18种具有毒性或恶臭的物质征税,其他的都没纳入。现在技术条件成熟了,这次要全部纳入征税范围。
首批试点的八个行业分别是:印刷、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医药制造、炼铁炼钢、通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汽车制造。为什么选这八个?因为它们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占工业源总排量的70%以上。
税额标准定为每污染当量8到12元。这个数字是怎么来的?环境保护税法规定大气污染物的税额幅度是每污染当量1.2到12元。挥发性有机物和其他大气污染物不一样,它以无组织排放为主,涉及的产排污环节多,需要从源头替代、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全流程管理,治理难度更大、成本更高。所以这次定的税额幅度相对较高。具体适用税额由各省在8到12元的范围内确定,各地会根据大气环境承载能力、排放现状、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来统筹考虑。
有一个值得关注的优惠措施。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评定的国家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A级和B级纳税人,分别减按应纳税额的50%和75%征收。A级是企业所有指标都达到行业先进水平,B级是相关指标达到行业良好水平。这个政策和基于排放浓度的税收优惠幅度持平,目的就是引导企业加大环保投入,提升环保绩效水平。
为什么要按大气环境绩效分级给优惠,而不是看排放浓度?因为挥发性有机物以无组织排放为主,只看排放口的浓度远远不够,反而容易影响企业提高废气收集效率的积极性。按绩效分级来,更能引导企业做全流程、全环节、全链条的综合治理。
挥发性有机物不是一种单一的污染物,而是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的统称。如果按单项物质分别征税,企业和税务部门都会面临数据获取难、申报数据确认难的问题。所以这次是把挥发性有机物整体作为一类大气污染物征税,不再区分单项物质。已经纳入征收范围的苯、甲苯、甲醛等18种物质,仍然按原规定作为单项物质征税,其排放量在整体计算时予以扣除。
排放量怎么算?这次采用了列明排放源项清单的方式,对不同的排放源项规定不同的计算方法。设备动静密封点用监测法、产排污系数法;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使用用物料衡算法;其他排放源项用产排污系数法。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都纳入征税范围,全方位推动企业减少排放。
这次试点的核心逻辑是”多排多缴、少排少缴”,让绿色生产真正成为企业的加分项和硬优势。对于企业来说,现在就该开始评估自己的排放情况,看看能达到什么绩效等级,算算税负会有多大变化,提前做好减排规划。更多环保税相关内容,可以参考新能源车船税优惠调整的政策分析。
下一步,三部门会根据试点情况评估效果,适时在其他行业全面推开。印刷、化工、石油加工、医药制造、钢铁、设备制造、汽车制造这些行业的企业,还有半年时间做准备。抓紧时间升级工艺、改进设备、提升绩效等级,既能减排又能减税,何乐而不为。关于税收征管的更多实操问题,也可以看看出口发票开错触发预警的相关解读。
大气污染治理是个系统工程,环境保护税只是其中一个抓手。但对于企业来说,把这个抓手用好,既是对环境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更多税务政策解读和实操指南,建议持续关注财税政策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