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出口退运商品免税政策落地:2026年起6个月内退货免征进口税
跨境电商退货成本高的问题,有望大幅改善了。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发文,明确对特定条件下的跨境电商出口退运商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企业老板和财务人员注意了,这条政策和你的业务直接相关。此前增值税法衔接政策(13项即问即答深度解读)也对相关内容有所涉及,建议配合阅读。
政策说了什么?
三部门发布的《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核心内容是:对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在跨境电商海关监管代码(1210、9610、9710、9810)项下申报出口的商品,如果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因滞销、退货原因原状退运进境,除食品外,一律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出口时已征收的出口关税,可以申请退还;出口时已征收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参照内销货物退货的相关规定执行。
哪些企业受益最大?
最直接受益的是跨境电商出口卖家。跨境电商有一个普遍痛点——出口商品在国外滞销后,退运回国的成本有时候比商品本身还高。进口环节的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叠加进来,很多企业干脆选择就地销毁或低价处理。
现在这道政策把进口端的税收压力解除了。退运商品免税,相当于给企业留了一条”后悔通道”——货卖不动了,运回来也不亏。
政策适用范围覆盖了主流跨境电商监管代码,1210(保税电商)、9610(直购进口)、9710(B2B直接出口)、9810(出口海外仓)全部包含在内。主流跨境出口模式基本都覆盖了。
实际操作中要注意什么?
时间要求是硬性条件:商品必须在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退运进境,超期不适用。自愿退运和滞销退运两种原因都在政策范围内,但必须是”原状退运”——简单说就是退回来的东西和出去时一样,没经过二次加工或改装。
食品被明确排除在外,无论是否在保税区仓储,进口环节的税收优惠都不适用。
财务人员需特别留意出口退税的衔接问题。出口时如果已经申请了退税,退运进口后需要按规定冲抵。出口关税的退还则需要向海关提交完整单据,建议提前和报关行沟通好操作流程。
对行业意味着什么?
从宏观角度看,这条政策是在给跨境电商新业态”松绑”。此前出口退运成本高,导致很多企业不敢大胆备货海外仓——货过去了卖不掉就头疼。现在政策解除了这一顾虑,有助于推动更多企业建立海外仓储布局,提升跨境电商的抗风险能力。
对做跨境出口的朋友来说,这两年窗口期要充分利用起来。如果你的商品经常面临滞销退货压力,不妨重新评估一下海外备货策略。做跨境出口的企业还应关注企业合并分立增值税处理和留抵退税申请的相关规定,提前做好税务规划。
信息来源: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2026年第9号联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