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废品个税预缴率再降!自然人回收从业者7月起减负,60万以内税率砍半
国家税务总局2026年第12号公告在6月底悄悄发布,但对全国数以百万计的废品回收从业者来说,这条消息比高温补贴还让人振奋——卖废品的个人所得税预缴率,要降了。具体怎么降、降多少、什么时候开始、谁最受益?今天一条条说清楚。
先搞清楚一件事:什么是”反向开票”?
在聊税率变化之前,有必要先解释一下背景。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收废品还要涉及复杂的税务问题。
事情是这样的:从2024年4月开始,国家推行资源回收行业”反向开票”政策。以前走街串巷收废品的老大爷把废铜烂铁卖给回收站,回收站没办法取得发票,税务上就形成了”断点”。现在政策允许资源回收企业直接向卖废品的自然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打通了这个链条。
既然发票打通了,自然人取得的收入就变成了”经营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之前的规定是:自然人通过”反向开票”方式销售报废产品,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预缴率统一为0.5%。这个0.5%的预缴率从2024年4月29日开始执行,到今年6月底正好是两年多。
这次降了多少?
2026年第12号公告的核心变化是:从2026年7月1日起,对”反向开票”年销售额不超过60万元的部分,预缴率从0.5%降为0.25%;超过60万元的部分,仍按0.5%执行。
这个”分段计算”很关键——不是一刀切全降,而是60万以内的部分直接打五折,60万以上的部分维持不变。这对大部分个体回收从业者来说,减负效果相当可观。
算个实际的例子
老李在县城开了一个废品收购点,主要收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年”反向开票”销售额大约40万元。按旧政策:400000×0.5%=2000元,全年预缴2000元个税。按新政策:400000×0.25%=1000元,全年预缴1000元。少缴1000元,对一个县城小本生意来说,够两个月的水电费了。
再换一个规模稍大的:个体户张姐专门回收工厂的下脚料和边角料,年销售额85万元。那么60万以内部分:600000×0.25%=1500元;60万以上部分:250000×0.5%=1250元;合计全年预缴2750元。如果按老政策统一0.5%:850000×0.5%=4250元,节省了1500元。
可以看出,年销售额越高,绝对金额节省越多,但比例优势逐渐缩小。所以这项政策对中小型回收从业者的减负效果最显著。
谁最受益?
最直接的受益群体有三类:
第一类是走街串巷的职业回收个体户。这类人群每年”反向开票”金额通常在几十万以内,主要来源是居民区废品回收,站了大便宜。
第二类是农村废品回收站点。很多农村的废品收购点以自然人身份开展业务,主要收购农产品废弃物和废旧物资,销售额不高但覆盖面大,0.25%的优惠对他们很实在。
第三类是兼职从事废品回收的小微企业主。有些制造业企业有边角料需要处理,选择走自然人反向开票渠道的个人或个体工商户,新政后税负明显降低。
操作上要注意什么?
税率调整从7月1日起生效,但申报方式不变。资源回收企业仍通过电子税务局”反向开票”模块代开,系统会自动根据金额分段计算预缴率,不需要纳税人额外申请或填报。
有一点要特别提醒:这是预缴,不是最终税负。每年3月31日前,自然人还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如果全年综合所得较低,预缴的个税可能会在汇算时部分退税;如果同时有其他收入来源,税率档次可能会变化。所以保存好全年”反向开票”的完税凭证,记得做年度汇算。
政策还有另一个亮点:换购住房退税延续
同是2026年第12号公告,还明确了另一项延续政策——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继续执行至2027年底。具体条件是:纳税人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住房,可以申请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简单说就是你先卖房再买房,只要在一年内、在同一个城市操作,之前卖房交的个税可以退回来一部分。这项政策从2022年开始延续至今,已经帮助大量改善型购房者省了真金白银。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在完成新房过户后,记得去税务部门申请退税,别让自己的权益”睡”在政策里。
一句话总结
7月1日起,卖废品年收入60万以内的自然人,个税预缴率从0.5%降至0.25%,直接打了个对折;60万以上的部分维持0.5%。政策覆盖面广、操作无感,是国家支持资源回收行业、规范个体回收业态的实质性举措。从事废品回收的朋友,可以把这个好消息互相转告一下。
政策原文参考
本次政策出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2号),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换购住房退税延续条款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1号)执行。详细内容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政策文件栏目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