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起高收入自然人偷逃税案件集中曝光:篡改报表、阴阳合同,逃税手段全拆解
最近税务部门又出手了,而且这次抓的全是大鱼。6月5日,江苏、福建、甘肃、重庆、大连等五地税务部门同一天曝光了5起高收入自然人偷逃个人所得税案件,每一起的违法金额都不小,手段也是五花八门。
比方说江苏宿迁这起,王建军是江苏昌鑫工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财务负责人,他直接篡改公司财务报表,把未分配利润转入实收资本,然后做虚假纳税申报,硬生生隐瞒了利息、股息、红利所得405.72万元。这个手法说白了就是利用自己既是老板又管财务的身份,把本该分红的钱藏在账上不申报,想着神不知鬼不觉就把税躲过去了。
再看福建三明那起,泰宁县某公司原控股股东王元春和王逢春在转让公司股权的时候,签了”阴阳合同”——对外是一份金额较低的合同用来报税,实际交易价格远高于此,通过这种方式隐匿真实收入、虚假申报,少缴个税等税款共计298.29万元。”阴阳合同”这招在影视行业曾经闹得沸沸扬扬,没想到在股权转让领域照样有人玩。

南京财经大学教授杨继军对此有个说法挺到位:从税务部门发布的汇算数据来看,我国个税纳税申报人员中,收入位居全国前10%的人缴纳的个税占比超过九成,年收入12万元以下的基本不用缴个税或者只缴很少。高收入高净值人群本来就该多贡献,结果有些人还想方设法逃税,这就不只是钱的问题了,是破坏社会公平。
东北财经大学李晶教授也点到了关键:部分高收入人群拥有高额财富收益,却通过各种违规手段逃避纳税义务,既造成国家税款流失,更严重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
值得关注的是,这已经是税务部门短期内第二次集中曝光涉税违法案件了。4月底,6家医美机构偷逃税被集中曝光,现在又是5起高收入自然人案件,释放的信号很明确——金税四期全面运转之下,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想靠私户收款、阴阳合同、篡改报表来逃税,基本就是在自投罗网。
特别是增值税法今年1月1日施行后,税收征管体系在立法层面进一步完善,很多原来模糊的地带被明确界定。比如营利性美容医疗机构已经被明确排除在医疗服务免税范围之外,全面纳入日常税收征管体系。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也再次强调,广大纳税人应牢固树立依法纳税意识,自觉履行纳税义务,依法如实申报收入。对于那些还在抱着侥幸心理的人,建议翻翻这些被曝光的案例,看看最终的处罚结果——少缴81万被罚162万的案例就在那里摆着,罚款直接翻倍。

说实话,现在的大数据税收监管能力已经不是几年前能比的了。发票数据、银行流水、社保缴纳、不动产登记,这些信息都在税务系统里打通了。想通过做账、私户、”阴阳合同”来逃税,在技术层面越来越难实现。与其把精力花在怎么避税上,不如老老实实做好合规,把该自查的高风险点在7月前整改完毕,才是正经事。